去年發生幾起疑似食用真空包裝的豆乾食品後,造成肉毒桿菌素中毒事件,造成民眾極大恐慌。因該類包裝常見於如豆乾等製品,國人在觀念上對於真空包裝食品常認為是安全性高,可即食,未注意貯放條件,而發生食品中毒案件,造成健康受損及生命危害之憾事。
為免憾事再次發生,行政院務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加強對真空包裝食品管理,除對業者進行教育外,並開發提供不同加工控制技術供業者選用,以提升食品之安全性,另針對存放條件及標示亦加強要求,以期提供民眾有「食的安全」環境。
(一)外包裝正面明顯易見處如有標明「須冷藏」或「須冷凍」之字樣,民眾或業者應依 標示冷藏或冷凍方式儲存。販售業者對於冷凍真空包裝即食食品之貯存、運輸及販售過程皆需於攝氏零下十八度冷凍狀態下進行。
(二)民眾購買前及食用前應檢視保存期限、有效日期及儲存環境。
(三)如食品標示「非供即食,應充分加熱」,民眾應依標示在食用前充分加熱。
又鑒於民眾食用習慣,行政院衛生署針對「真空包裝黃豆即食食品」(如滷豆干、素雞、滷素肚)自100年11月6日起強制性要求製造、加工該類食品需辦理驗登記,須領有驗證證書或許可證,且需有標示「真空包裝」圖樣才能販賣。民眾選購此類食品,除須注意前述三點事項外,並應檢視是否顯著標示「真空包裝」及「衛署真字第○○○○○○○○○號」圖樣(如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