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生數件疑似食用「真空包裝即食食品」造成肉毒桿菌中毒事件引起社會大眾關注,讓消費者對於真空包裝即食食品的安全有所疑慮?到底什麼是肉毒桿菌?肉毒桿菌中毒又是如何發生的呢?肉毒桿菌為厭氧產胞菌,是造成食品中毒事件元兇原因之一,存在土壤或動物腸道中,肉毒桿菌中毒係因食品加熱殺菌不足或保存不當,造成芽孢萌發,產生神經毒素所引起,可見於低酸性罐頭食品、真空包裝即食之切片肉、豆干及家庭自製的醃製品(如蔭花生、醃豬肉…)等。

  本局 99年5月26日在彰化市楓康超市召開「真空包裝即食食品」衛生安全宣導記者會,呼籲超市、雜貨店及傳統市場等販賣業者,真空包裝即食食品如標示「需冷藏」,即應冷藏販售,販賣業者不得任意改變製造業者原來設定之產品保存溫度條件,如經查獲經限期改正而無改正者,將處以 6萬~30萬元罰鍰。另攤商或傳統市場業者如無冷藏設施者,不得販售需冷藏之食品,以維護食品衛生安全。

  肉毒桿菌最適生長條件為溫度30~37度,水活性 0.95 以上(一般生鮮食品水活性均高於0.95),pH 值4.6以上,所以「常溫」販售之罐頭食品或真空包裝即食食品,如未經專業殺菌,或利用降低 pH值、降低水活性或提高鹽度等方式來抑制肉毒桿菌生長 ,該菌就有可能生長並產毒。

  本局為確保民眾食用安全,持續加強「真空包裝即食食品」稽查輔導,包括從製造源頭、配送、貯存、到販賣保存管理均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之規定。其稽查重點包括:
(一)加強稽查輔導縣內真空包裝即食食品製造商落實法規規範,產品如需「冷藏」應於包裝上有確實標明。
(二)加強輔導超市及傳統市場等業販賣商,對於標示有「應冷藏」之食品務必適當冷藏販售,否則將依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處辦。
(三)
「未標示應冷藏」之真空包裝即食食品,將移請製造商所在衛生局進行調查該產品是否符合常溫販售之條件,以保障食品安全。  

 

  肉毒桿菌中毒潛伏期約 12~72小時,中毒初期症狀為疲倦、軟弱無力、暈眩等,之後會出現神經方面障礙,包括視力模糊、雙影像、呼吸困難、口乾、肌肉麻痺、吞嚥及說話困難等,民眾如發現自己有肉毒桿菌中毒的症狀應儘速就醫,並保留食餘檢體以利調查。

對於真空包裝即食食品、罐頭食品民眾如何「安全買、安全吃」?

買前看清楚標示,不購買來路不明之食品。

不購買未冷藏販售之真空包裝即食食品(除非該產品製程有經過專業殺菌並符合罐頭食品良好衛生規範)。

購買真空包裝即食食品後,回家儘速冷藏,或加熱後再食用(因肉毒桿菌毒素對熱敏感,100℃加熱10分鐘即可破壞)。

當罐頭或真空包裝食品有膨罐(脹)、漏罐、或打開時有泡沫、異味之情,請勿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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