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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
夜市攤販稽查受圍記

案情:

  記不清是那一年夏天,習慣上,台中市衛生局每到炎夏,一定要排出一至二週之時間由全市衛生所及衛生局人員辦理夜市攤販抽驗檢查工作,其目的主要是防範特殊性腸炎 (即傷寒、霍亂 ) 之感染。 那年夏天循例進行全面夜市抽驗, 當抽驗至某路段時,有家攤販已經「出攤」了,但其冷藏調理場所衛生措施,實在很髒亂。那天已經晚上八點多鐘,筆者率同七課及衛生所同仁共三位檢查至該攤,看其髒亂,實在忍不下去,就說他幾句。但該攤販的主人沒吭聲,是一些已經在吃東西的顧客在 「出燒」(台語:吭聲,並說風涼話 ) 諷我們這些稽查人員。此時我聽了覺得很不是味道,也就回他一句:我是衛生局,我們來檢查,請問你貴姓 ?」他聽到我說 ,請問您貴姓後非常地生氣。馬上說, 「你憑什麼問我貴姓 ?」 我說因為我不知道您是主人或客人,所以說問您貴姓,如果您是主人時我就用我們對主人要講的話向您講,如果您是客人時我們就用對消費者的話向您講,所以我問您貴姓。我接著說,我們是為了大家的健康著想,不然的話這麼晚了還在為此忙,難道我們不知享受,在家看電視多好?因為對方像是一群小流氓,聽了這些話後覺得有點「理虧」,而路人卻圍了不少,我想可能會發生麻煩。因為人愈來愈多,幸好有幾位阿兵哥前來打圓場,他們說:「人家衛生局為保護大家健康來檢查是應該的。」 才使這些人不再放肆下去,人潮也就退了,但是我們並不退縮照樣繼續檢查下去。

感想:

  有些消費者會袒護業者,說出一些令執勤的檢查人員憤慨的話,或諷刺你,這因為他們不瞭解我們檢查之目的,需要溝通。

  
  在辦理攤販檢查時最好人數要多一些,而遇上困難或阻力時不可退縮否則公權力不能伸張,下次檢查會有更多阻力。因為不守法的業者會互通訊息的。使將來檢查之阻力越大。
香腸抽驗受阻記
  每年臘月,農曆春節逼近,各地衛生局七課及衛生所同仁均忙著抽驗臘味食品,特別是檢查香腸中亞硝酸鹽之含量,記得有一年冬天,筆者帶著另一位同仁到台中市某市場所去抽驗,由於該處是成排的豬肉攤,絕大部分殺豬賣肉並灌製香腸的肉攤,都很合作接受「剪三條香腸」受驗檢查,極少數攤子就不同了,他們會說:檢查香腸一條就夠了,為什麼要三條,是不是你們要拿回去吃?說這些風涼話來諷刺你,更有些乾脆看到你在這端抽驗,他就從那端先將香腸全部收走。讓你看不到香腸而無從檢查 , 還有些甚至不接受檢查 。 就有一次在某市場我們有二位衛生所女同事去抽驗香腸,走到肉攤有位鬍子長長、塊頭魁梧的殺豬大漢,看到這兩位弱不禁風的小姐要抽

案情:

驗香腸 , 他根本無視於公權力及尊重執法人員的威信 。 一口回絕,而且態度蠻兇的,兩位小姐被嚇得無可奈何,最後無功而退。並電告衛生局七課,筆者聽了,馬上請課裡男同事陪同再去,但是還是不得要領,對方仍然意見很多,就是不接受抽驗。後來查出他是肉類公會的會員,最後電請肉類公會人員去排解,並將之帶到衛生局來寫了一張「說明書」。並接受抽驗才結束這場拒驗風波。

感想:

  極少數業者看到女性稽查人員或許會有點 「她是弱者」,好像可以「欺負」,「不要怕」的不守法心態,而無視於公權力之存在。 按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及三十四條(現已修正為第35條)之規定,本案原可以因其拒絕抽驗予以處罰 (銀元參仟至參萬元)(現已修正為新台弊3萬~15萬元),並可會同當地警察機關人員予以處理,但為顧及爾後管區衛生所人員,執行抽驗時造成雙方之尷尬局面, 盡量不用強制手段,故委由公會出面。結果, 那位大鬍子仁兄也樂意接受抽驗,並彼此言歡而散,使得公權力的執行未損,目的也達到了。

結語

  食品衛生稽查工作只是衛生局業務之一部份,其他像醫政、藥政、菸害防制、營業衛生、傳染病防治等等業務均需動用到衛生稽查員。因此,衛生稽查業務需要工作同仁不斷地從工作中去吸取經驗與技巧。除了要有豐富的公共衛生及專業學識外,還要徹底瞭解相關衛生法規,及有關法律知識和消費者保護法。甚至要有警察辦案技巧,始能使工作勝任愉快。因為衛生稽查工作事實上是不限辦公時段的,例如七大行業、電子遊戲場及資訊休閒業等公共安全聯合稽查、違規食品及食品中毒調查、偽(劣、禁)藥、密醫取締、管制藥品管理、傳染病防治等等,有時甚至三更半夜也要出門。「衛生稽查員」名稱聽起來很有Power,但嚴格說來是一種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它是責任而非權柄,然而,為了維護民眾健康,做為一個公務員,只有努力以赴。如何扮演好衛生稽查員的角色,就要靠個人的努力了!但抱著「盡忠職守」、「樂在工作」,從「執法而不擾民」的立場去執行公權力,也許有助於業務之推展。
  現今民主化社會,生活水準不斷地提升, 衛生保健工作受到全民重視,誰都希望健康長壽,使得從事衛生醫療保健的工作同仁更加辛苦,但當您看到民眾 們因為大家之努力而使其顯露出健康、快樂 ,活潑的笑容時,再多的辛勞也值得了,願與衛生局所同仁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