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來一杯冰涼飲料暢快舒坦,但有沒有想過這些售販冰品的商家與飲料店是如何調理與保存食品?本局非常重視民眾飲品安全,為保障民眾吃的安心,喝的健康,近期開始針對縣內飲料店業加強衛生稽查。稽查重點包括下列項目:
一、鮮乳、布丁、發酵乳食品是否保存在攝氏七度以下凍結點以上之冷藏(庫)櫃中。
二、熱藏(高溫貯存)之食品,溫度是否保持在攝氏六十度以上。
三、冰塊來源為自製或外購。
四、原料來源。
五、使用水源為自來水或地下水。
六、開放式作業場所是否有效防止病媒或灰塵沙土侵入污染食品之設施。
七、飲料泡製、調理、加工及操作是否會交叉污染。
八、調理完成之食品是否直接放置地面。
九、從業人員是否於進入食品作業場所前或有其他可能污染手部之行為時洗手或(及)消毒後再工作。
十、食品暴露之正上方樓板或天花板是否有結露現象。
十一、冰杓握把是否會與冰品原料或冰塊接觸。
十二、吊扇使用是否污染食品。
另本局要求飲料店業者應向民眾告知購買的飲品保存方式,消費者於購買時應注意杯封口是否完全密封並應盡快在飲用期限內盡快飲用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