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健康我負責」林醫師在病人身上真的看到了。以健康的態度、開朗的心來面對,就可以看到未來。病友加入團體時都會宣誓:「我的健康我負責」,如今想想一點沒有錯。
有些患者要求林醫師減少藥劑,調整藥量後測得的血糖值也真的都控制在範圍內,因為了解自己的身體,患者反而變成醫生。林醫師呼籲醫療群辦理糖尿病人團體照顧前,一定要和各負責區的衛生所合作,除了有來自衛生局師資與人力全力支援,公衛護士具備豐富實務經驗及專業知能,照護糖尿病人可發揮很好成效。一旦照護品質提昇,願意參與的患者也會增加,這樣合作就可以創造「四好」,患者好、診所好、社區好、政府好,何樂而不為呢?
申請資格
加水站業者
作業流程
一、填具申請書
申請人填寫「彰化縣加水站(車)設置許可/各項變更申請書」及「彰化縣加水站(車)衛生管理人員管理站址報備」。
二、備妥證件
(一)「彰化縣加水站(車)水源供應許可證明文件」。請向彰化縣環保局
依水源供應許可管理辦法申請辦理。
(二)「彰化縣加水站(車)各項設備材質證明」。
(三)「彰化縣加水站(車)衛生管理人員衛生講習證書」。請業者依「彰
化縣加水站(車)衛生管理人員講習證明申請辦法」完成衛生講習。
(四)「彰化縣加水站(車)各項設備及配置圖」。
1、加水站位置圖(包括整體照片)。
2、加水站各項設備位置及配置圖(包括最後一次核准圖說)。
3、現場看板「彰化縣衛生局許可加水站(車)」(內容與大小依樣本)。
備註:上述申請書及應備證件的標準格式,請至本局網站
(http://www.chshb.gov.tw)為民服務區/申辦需知/下載或查詢。
三、將申請書及應備證件送本局食品衛生科初審。
四、實地查核:文件審查符合規定,本局派員現場查核。
五、審核通過則核發許可證明
處理天數
文件初審通過後,實地查核需7個工作天;完成核發許可證明3個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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